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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描述
1688报价须知本须知包含有违规处罚、履约保证金、寄售采购、采购变更、最低质保期、支付账期等要求,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且愿意无条件接受后再参与报价。1. 凡参与我公司采购业务的所有商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行为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处以参加我公司备件采购业务活动一定的禁止期:a) 向我方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b) 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c) 中标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非全新产品或者以次充好、偷换约定货物品牌的;d) 中标后,不接受我方合同签订要求的;e)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订单或不履行合同的;f) 以各种随意乱报价等行为进行广告、推销、扰乱采购的;g) 其他有违诚信经营的行为。2. 我公司在本平台发布的所有询价均以交易为目的,但因企业内部采购管理的要求,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可能会重复发起询价,个别采购项目在询价后成交时存在数量调整甚至取消采购的可能。各商家应认真阅读并认可本报价须知各条款,若不能满足我公司询价要求,请勿参与报价。3. 本询价采购的备件或维修材料用于设备专项维修,为确保采购产品在性能、寿命和技术参数(含安装尺寸)等与设备原使用产品的一致性,部分货物会标明原品牌和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若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与需求不一致,必须提供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偏离表,提供所供产品具有不低于需求产品的性能、寿命等的证明文件。相关材料应在报价时提交,因特殊原因需在确认中标后提供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附加盖公章的质量保证承诺函,否则视作无效报价。4. 报价人必须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需确保报价的商品符合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5. 报价人所报价格应是指定位置交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保险、调试、安装、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需方不接受有条件的报价。6. 询价单中的数量为预计采购量,询价价格仅本次采购有效。需方保留因内部采购管理要求变化、或需求变化、或对价格有疑义等情况重新询价、或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甚至取消采购的权力,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谨慎合理报价,一旦成交单价将不予调整。7. 寄售采购:需方在日常采购中将采用寄售方式进行(涉及部分或全部采购货物,具体以日常订单指定为准),寄售的货物应支持无条件退货。寄售是指供方按照需方的采购要求,将货物实物交付到需方仓库,需方在使用后通知供方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和成交价格进行开票结算的采购方式。已交付寄售的货物,供方在未经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调用。采用寄售方式的货物,需方不承诺货款支付期限,仅当在发生使用后才会进行结算,供方有权选择退出供应(可能导致部分已入库货物的退货),但必须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函告需方。8. 成交原则:需方根据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综合评审其对采购需求的满足度、提供的服务、产品质量、货期以及价格等,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9. 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询价文件要求,并满足需方设备或使用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注明品牌的按照产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有技术附件的还应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对于标明品牌的产品,需方还将要求供方提供正品来源证明等材料,供方必须予以配合。10. 质量保证:供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因产品特性不能满足的,应在报价和交货时注明质保期或使用年限,但自验收日起算剩余有效期不低于其质保期80%)并提供质量担保。质量担保需按照采购金额提供5%的质量保证金或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质量保函,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将在30日内退回。若供方存在多个有效期内合同且有存续业务的,质量保证金可以合并滚动使用。11. 货款支付:所有采购项目均无预付款。货物经检验合格入库,一个月后根据预算安排支付,一般支付周期在2~6个月,需方不承诺具体付款期限。供方的结算发票必须是13%增值税专用发票。12. 售后服务:供方必须免费提供所供应货物的技术支持等服务,必须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在接到需方的要求时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有效响应。若需方有现场服务要求时,供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使用现场;若是技术方案类服务可解决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13. 供方管理:需方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对供方进行考评或资质认证,如果供方在技术、质量或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响应和满足需方采购管理要求,需方有权取消供方供应资格。14. 新增供方在首次采购前需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包含以下合同附件:浙江中烟供应商信息收集表、供方资料认证表、廉洁合同、安全协议等),供方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采购事宜双方以订单形式或另行签订单项采购合同的方式确定。15.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现供方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违反需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需方今后的任何采购活动。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16. 本报价须知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对报价须知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者,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报价须知的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报价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17. 报价人若有任何答疑需求或其他咨询事项,请直接传真至0571-878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