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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光明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3-12-04 13:49211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光明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光明乡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标段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发【2022】第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蒲四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蒲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22】第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蒲江县域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蒲江县。

2.3建设规模:污水厂占地面积1896.3㎡,设计规模1000m3/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范围内构(建)筑物、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包括:格栅池、初沉池、厌氧池、调节池、高负荷地下渗滤系统、渗滤池反馈调节井、出水计量渠、控制室等);新建相关的设备设施;增加污泥处理设施,污泥脱水至 80%后外运处置。

2.4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范围内所有施工的工作内容。

(3)试运行:中标人试运行两年,试运行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试运行期间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并需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试运行:2年。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发包人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等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发包人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等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

其他:试运行期间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并需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证;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牵头人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http://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蒲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蒲江县飞龙路4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28-88556185蒲发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28-8855111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831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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