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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泉州市第一医院化粪池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4-02-23 08:52224
 泉州市第一医院近期拟采取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四个院区化粪池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机化粪池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项目

2 、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四个院区化粪池清淤及管道疏通,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2 、投标机构须对所选分包的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分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

3 、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 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7 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网站下载。

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和招标人充分沟通,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

1 、 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 ,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 ( 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 。

2 、投标文件(一式贰份,胶状成册并密封提交),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街院区总务科。

五、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与总务科联系。

六、 开标: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

七、报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13860728294

八、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 22277714 。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4 年 2 月 22 日

附:招标目录一览表

合同包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1

四个院区 化粪池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

15.8万 / 年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招标项目内容

1. 本项目为泉州市第一医院四个院区化粪池清淤及地下管道疏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地点:泉州市第一医院四个院区内(东街院区、城东院区、妇产院区、老年病分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服务年限: 2024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止(具体以实际合同签日期准)。

2. 服务内容:

( 1 )将化粪池、地下污水井及污水池里的漂浮物和污泥进行抽离。清理后池体内不存在漂、悬浮污物,沉积淤泥全部抽除完毕,池底沉沙厚度不超过 10 公分;用竹竿可探测到底,并可轻松搅动水体。污水收集管道及检查井进行逐段逐个认真清理,检查井沉沙厚度不超过 10 公分,污水通畅,疏通完成后恢复原有设施配置。

( 2 )清理作业结束后,需及时盖好池盖;清除出的物品必须及时运走,保持化粪池及其周边环境卫生,并对溢出的周边环境进行冲洗消毒,消毒药剂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 3 )将抽离出来的漂浮物将打包及时运走,最好进行消毒。

( 4 )要求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每个院区两个月至少清理(池内污物抽干)一次,一年至少六次。作业时间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到现场处理,如出现已通知要求操作时间未按照要求时间到场,将按照处罚条款进行处理。每次作业须清理干净,并做好记录。

( 5 )如遇到突发情况,化粪池的溢出或管道堵塞,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 25 分钟内做出回应,正常处理时间 1.5 小时内到现场,如出现突发情况需 25 分钟内到达现场, 3 小时内无偿解决问题,确保化粪池、地下污水井及污水池的正常使用。如遇 3 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须马上上报采购人。

( 6 )化粪池、地下污水井及污水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如造成相关环保问题,需自行承担责任。

( 7 )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地下污水井及污水池的粪便污水不外溢。

( 8 )车辆运输车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并对车辆定期消毒。车辆进场前需通知总务科报备保卫科。

( 9 )运输应按指定地点及时卸粪,不得任意排放,否则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3. 工作人员要求:

(1) 中标人的所有项目施工服务人员均应具备化粪池清污及管道清淤、疏浚相关经验,确保人员在施工服务过程的人身安全。若需要有限空间操作,人员需具备有限空间操作证,操作前需报备总务科,总务科指定人员在旁监督施工。

(2) 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培训;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中标人所派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支出自行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等 ( 由于采购人过错引起的除外 ) 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中标人不积极处理的导致恶劣现象或事故发生的,采购人将扣除发生当月所有的服务费作为惩罚并终止合同。

(3) 中标人在清淤化粪池及疏通堵塞管理完成后,需提供相关的清淤及疏通工作记录,做好交接手续,确保工作到位。

4 、交付时间、完成时间: 2024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止(具体以实际合同签日期准)。

5 、收取履约保证金捌仟元整(转账方式);

6 、考核条款:

中标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每两个月来院区全院化粪池清淤和疏通,缺少一次将进行处罚。

7 、处罚条款:

如采购人与中标人通知清淤及疏通时(正常时间及突发情况),中标人未在采购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处理,一次扣除当季度服务费 300 元;如当天未达到现场处理的扣除当季度服务费 800 元;如疏通或清淤其中一项服务项目超过三次未达到要求的,将扣除处罚当季度服务费 10% 的服务费,院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且重新申请招标流程。在招标期间,原中标单位需继续服务,但不能参加新一轮化粪池清淤及疏通管道的投标项目,待招标结束后确认新的中标方,签署新合同时,根据实际服务内容情况后截止时间并立即终止原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间,原中标单位不愿继续服务,采购人将通过紧急采购重新选取一家服务单位进行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原中标单位承担且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 验收标准:

( 1 )按照要求两个月进行一次全院清淤及疏通。

( 2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 3 )作业后现场环境清理情况

( 4 )紧急情况下中标方配合处理情况

4. 相关要求:

( 1 )清运车辆需符合各院区限高设置(东街院区限高 2 米,城东院区限高 2.3 米)

( 2 )施工时间需安排在周末,各院区具体时间需与院方协调确认。

( 3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院方相关人员对院区投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了解场地情况,若中标后,不得对场地现状及相关设备情况提出异议,不以其他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节 招标须知及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在院内服务期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院内相关制度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 , 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 依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每季度末凭维修清单及发票汇总交院方审核后 90 天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4  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将投标材料密封递交至东街院区总务科,不参加现场开标。 现场进行电话二次报价 。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并 胶装装订成册 (一式贰份,密封提交):

一、投标文件目录表

二、投标确认函(附件 1 );

三、 投标供应商资质文件,包括 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 ( 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 等。

四、报价表(附件 3 :报价清单)

五、根据评分内容、按照顺序提供相关材料、承诺书等

六、服务承诺书、质保承诺书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七、投标承诺书(附件 2 )

以上材料投标供应商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经评委会商议,可认定为投标无效。

附件 1 :投标确认函

致泉州市第一医院:

根据贵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我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投标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名,职务 ) 参与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公司电话 / 传真:

投标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2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报名参与泉州市第一医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 , 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 、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 遵守国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自觉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2 、投标前三年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 保证不提供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信用卡、宴请、免费旅游、赞助活动; 保证不以任何名义给相关采购人员回扣、提成;不擅自到临床科室进行产品推销活动。

我公司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以上承诺,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企业名称(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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