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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材料

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采购公告(三)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2024-06-19 11:19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GXGL-C2024-0049 
 
项目名称: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污泥处置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每吨污泥处置费最高限价为181.67元,超出此单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根据实际处置量进行结算)。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环节。供应商须在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的磋商环节、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和废标,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
 
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西湖、大众污水处理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暂定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环评批复。
 
2.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和“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申报-环评信息”页面完整截图,环评信息页面审核状态应为“审核通过”或“备案通过”,污泥处置类型包含城镇污水处理污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 
 
五、开启
时间:2024-07-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东海县幸福南路16号
 
联系人:唐兆良
 
联系电话:13961327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联系人:惠沙沙
 
联系电话:0518-8550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1396132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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