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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2024-07-08 11:57272
 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Y-0610-SJ)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8032.17 万元,招标人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工程名称: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2、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亭子头村(西凤大道与 G3511 菏宝高速交界处)。2.3、预估总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1.803217 亿元人民币,含岩土勘察费、施工图文件设计和审查费、EPC 项目报建和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管及规费、建筑安装费、建安材料设备费、工艺设备和智能化设备与其他配套机电设备费及采购安装费、竣工试验和(或)竣工后试验费用、总承包施工和竣工验收与备案涉及的第三方检测(检验)费和(或)验收费(服务费)、交付使用和质量保修服务等工程总承包实施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费用、建设期预备费及流动资金。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 12 亩,新建处理规模为 10000 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形式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工程内容包括综合处理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两级 AO 生化池、二沉池、芬顿反应池及三沉池、生物炭滤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污泥浓缩池、生物除臭)、综合设备间(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气浮设备)、进水水质监测间、进水泵池等,并配套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给排水、消防、道路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信息须有入陕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须提供本投标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须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5、业绩要求(市政工程):须提供①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类似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最终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证明资料缺一不可;②设计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至今)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6、其他要求: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不得超过两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从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
 
至 12 时,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使用 CA 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打印交易平台回执单,现场获取文件时交代理机构)由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须持本投标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在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 1 号楼 1106 室)核查,领取前期资料,最终以现场领取前期资料及交易平台报名同时成功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版同时与电子上传文件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版同时与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七、其他
 
1、本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本招标公告将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投标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ZSQDB、技术标标准格式.SGJSBQDB);并按规定时间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6、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发包人、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发包人、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需提供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明确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凤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宝鸡市凤翔区陈村镇紫荆山新城高新创业大厦
 
联 系 人:郭录祥
 
电 话:0917-75211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 1 号楼 1106 室 联 系 人: 李亚玲
 
电 话: 13992766877
 
电子邮件: 4435880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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