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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店张街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2024-07-24 14:421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店张街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4]3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平市店张街道
 
2.2 工程规模:新建雨水管道8826m,管径d200-d1500;新建污水2310m,管径d400-d500;新建清水池1座。开道路修复35201㎡。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5690.4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5302.45万元);
 
2.4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兴平市店张街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 ;标段编号:E6104813516ay594d7kb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过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包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3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给排水专业)技术职称;
 
3.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业绩;
 
3.6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8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限7 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08 时00 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8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7月24日08时00 分至2024年07月30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单位名称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不一致,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2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6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3882886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上官燕航
 
联系电话:18191853535
 
监督单位: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883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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