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支持环卫领域采购新能源汽车

   日期:2023-07-27     来源:国家发展发改委     浏览:305     评论:0    
核心提示:  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于2023年7月21日公开发布。
   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于2023年7月21日公开发布。
 
  《措施》中提到,将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同时,《措施》将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包括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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