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信用平台巡查中发现,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航公司”)存在异常经营行为,立即将有关线索移交给了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网上巡查跟踪,发现涉嫌造假行为后,积极深挖,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常某某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被告人肖某某等五被告人(以下简称肖家五被告人)共同成立展航公司,被告人常某某通过将其本人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展航公司收取挂靠费。肖家五被告人通过利用常某某环评工程师的资质,在环评师常某某未参与编制、公司未开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为被告人田某某、郑某某等购买商提供环评报告所需要的虚假环评材料,从中牟利。公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常某某等八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向濂溪区法院提起公诉。八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当天,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在九江市注册的所有环评机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与旁听,以案释法。
通过公开审理,警示每一家环评机构务必严格落实环评编制直接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果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教育每一位环评工程师务必引以为戒,落实好环评编制的全过程组织参与和环评质量控制责任,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守好环评从业的底线;引导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尊法守法,承接能力范围内业务工作,确保环评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