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创新应急监测模式 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日期:2023-05-12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浏览:239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充分利用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深化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合作新格局,2023年5月10日上午,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签署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合作协议。
 为充分利用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深化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合作新格局,2023年5月10日上午,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签署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合作协议。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潘光分别与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代表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并授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室主任康晓风研究员、程建华高级工程师受邀出席签约仪式。
 
  与会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表示,要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加强与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交流合作,在业务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监测实战等方面密切配合,作为政府所属监测部门的有力、有益补充,发挥社会监测机构在应急监测中的力量。
 
  潘光主任指出,8家社会监测结构监测能力强,人员素质高,下一步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深化技术合作内容,在业务培训、人员交流、应急演练、标准及指南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将各项合作举措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优化联动应急监测流程,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康晓风主任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社会监测机构开展应急监测技术合作模式,并以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例,介绍了全国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应急监测工作情况和《社会化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指南》编制思路,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分级分区加强地方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巩固“2+24+72”的应急监测支援保障体系。
 
  本次技术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下一步,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深化合作内容,进一步将技术合作落地落实,深化探索政府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组建应急监测队伍,共创应急监测技术合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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