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境奖设立于2000年,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中华环境奖共表彰了237个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事迹突出、具有时代感和广泛代表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评选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在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领域评选出4个中华环境奖获奖单位(个人)和18个中华环境优秀奖获奖单位(个人)。
淳安县和江山市为何能获奖?一起来看~
淳安县
淳安县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改革升级,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两山”转化成果频出。
2019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杭州设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推动淳安“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创新”迈上新台阶。
淳安以赶考姿态全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坚持生态为先、发展为要、创新为重,生态底本更加夯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创新活力日渐迸发,“重要窗口”生态特区魅力风景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江山市
近年来,衢州江山市紧紧围绕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目标,全力重振工业雄风、重塑城乡风貌、重现旅游辉煌,美丽形态逐步显现,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开放活力持续迸发,市民生活更加美好。
江山市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连续六年、累计七次获评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区),捧回首座“大禹鼎”金鼎。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从2017年全省第42、衢州第4,跃升至2022年全省第6、衢州第1。截至目前,江山市生物多样性调查总计发现生物物种5759种,物种丰富程度在全省居于领先位置。今年以来,江山市乡村生态旅游接待游客突破600万人次,实现收入30亿元,同比增长48%和39%。
内容综合自生态环境部、浙江生态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