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变了!从“人海战术”到“技防优先”

   日期:2023-07-27     来源:环保圈     浏览:377     评论:0    
核心提示:  一提到环保检查,大家想到的是什么?是不是还是各种各样的督察或督查,什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黑臭水体督查、蓝天保卫战督查等,全靠“人海战术”去发现问题?
   一提到环保检查,大家想到的是什么?是不是还是各种各样的督察或督查,什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黑臭水体督查、蓝天保卫战督查等,全靠“人海战术”去发现问题?
 
  事实上,这些早都是“老黄历”了。如今的环保执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非现场执法手段被应用,大大提高了环保执法的效率。
 
  6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科技手段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达到精准发现问题,同时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在实现由“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
 
  1
 
  利用“水质指纹”
 
  破获异常来水冲击案件
 
  通过“水质指纹”,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刚刚破获了一件案子。所谓“水质指纹”,是将刑侦中利用指纹查找嫌疑犯的思路引入水环境监管当中,利用三维荧光技术,形成每种水样特有的三维荧光光谱。类似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指纹,不同水样的三维荧光光谱也会随水中污染物种类和含量不同而变化,并且具有与污染源一一对应的特点,所以它又被叫做“水质指纹”。
 
  去年10月底的一天,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突然受到异常来水冲击,硝酸盐氮值急速下降。为了查清原因,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108个沿线窨井进行了逐一采样,两个小时里共采集水样315个。随后,执法人员将这些水样与城南污水厂的异常水样进行“指纹”对比,认定异常废水的排入点是在4号泵站附近。紧接着,通过调取案发前后5号泵站周边的监控影像,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辆可疑的槽罐车。这辆槽罐车于10月26日深夜开始停靠于4号泵站周边,且在城南污水厂受到可疑废水冲击的时间段里一直停留在原地。
 
  经过公安部门调查,这辆槽罐车来自外市的一家化工企业。
 
  随后,苏州市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前往外市,对这家化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过“水质指纹”比对,该槽罐车水样与4号泵站水样相似度为88%,能够确认城南污水处理厂冲击污水的来源正是这家企业。经公安部门调查查明,原来,以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雇佣多地物流公司槽罐车,通过内部人员获得4号泵站的钥匙,并将化工企业高浓度废液偷排入4号泵站外靠近出水口的窨井。这些废水经污水管网,最终流入了城南污水厂,造成冲击。
 
  至此,城南污水处理厂受异常来水冲击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水质指纹”在这起案件的破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事实上,不光是苏州,在山东潍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也利用“水质指纹”这一新型污染物溯源技术,实现了“直接快速精准识别污染源”,对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赵群英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探索新技术对执法工作的支持,比如水领域的指纹技术,以及固废领域如何应用环评、排污许可、固废管理等信息系统、大数据,来发现危废处理处置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
 
  2
 
  生态环境+电力大数据
 
  执法效率大幅提升
 
  除了像“水质指纹”这种新技术,把已有的各方面数据综合起来,打通壁垒,实现“大数据”分析,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在大气领域,生态环境部就研究建立了一整套问题线索识别的技术方法。
 
  他们利用卫星遥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地面微站、污染源自动监测、用电用能等技术手段,融合排污许可、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甚至在一些市县,还可以把税务的数据、天眼工程等都纳入进来,通过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单位、污染高值区和冒泡区,来发现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的违规排放,包括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措施,精准识别问题企业。
 
  卫星遥感、空气质量检测、地面微站、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量数据、排污许可、信访举报、甚至还有税务数据、天眼工程,这么多数据联合起来,就可以观察出许多新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21年初,“环保圈”就报道过类似的案件,比如江苏南通某企业治污设施用电量连续23小时数值为“0”,最终被认定为“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予以立案处罚(相关链接:治污设施用电量连续23小时为零被处罚!环保执法方式变了 )。在江苏常州,早在2020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就与国网常州供电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电力大数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电力大数据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创新和复制推广。正是得益于“电力大数据+环保”模式的推广,江苏省大幅度减少了排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实现了执法效率的大幅提升。
 
  类似这样的自动监控、用电用能等信息融合的环保监管体系,在山东、江苏都有。通过推送问题线索,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次。
 
  而在河北,他们还把重点企业的DCS系统也接入执法监管平台,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状况。以河北邢台信都区为例,他们建立了高值区溯源类脑指挥平台。今年这个区办理的涉气行政处罚案件中,有30%的线索都是靠这个平台推送的。
 
  此外,三年疫情,也给生态环境执法非现场监管带来了契机。
 
  赵群英表示,2022年因疫情影响,他们没有派出现场工作组。面对这一特殊时期的困难,在部领导的直接推动下,他们在重点地区监督帮扶工作中探索实现了科技信息化助力非现场执法,通过创新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的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线上远程监督帮扶取得较成功的应用。从2022年5月份开始,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向相关城市推送问题线索企业2万余家,经过地方现场的检查核实,问题发现率在70%—80%,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赵群英表示,通过组织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卫星中心、环科院、监测总站和信息中心等单位,开发了40多个问题线索识别模型,关联匹配49类数据,他们开发了一个信息化支撑平台,就是通过这些模型的计算来发现问题。
 
  另外,通过这个平台向地方推送问题,地方排查整改,然后现场查办的结果再反馈,执法局再去核验,还可以形成一个闭环。这样就实现了问题区域动态确定,问题线索一键生成,排查情况实时报送,检查结果一图统揽。“应该说,大气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赵群英说。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64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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