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20231136100300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路3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井女士 0311-859887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东波、韩宁 0311-86063928
采购预算金额:110884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宋楼村西南侧,南二环西延线南侧规划路青太北路(进村路)以南,铁路以北,获铜公路(繁荣大街、京赞公路)以东,大宋楼村地以西。
(3)建设规模: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21000平方米,设床位700张。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地上主要为门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等业务和附属用房,以及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主要为核医学和放疗科检查治疗用房、餐厅、地下车库,以及制冷机房、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4)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用房一栋,为单层公共建筑。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地下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地上采用框架结构,地上外围墙体为250自保温砌块,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①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m3/d,设计小时处理量为42 m3/h。按2组设置,每组各处理50%的设计水量。本工程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即:机械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混凝反应池+竖流沉淀池+接触消毒池。②垃圾站成套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最高投标限价:1035.77516万元。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创优目标:确保安济杯,确保鲁班奖。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污水处理站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土建、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采购、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供货及安全运输、到货装卸、现场安装(二次搬运)调试、试运行、提交相关资料、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总承包配合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宋楼村西南侧,南二环西延线南侧规划路青太北路(进村路)以南,铁路以北,获铜公路(繁荣大街、京赞公路)以东,大宋楼村地以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2)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 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或系统内客服电话)。 (5)暗标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11-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12-0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10:00
开标时间:2023-12-19 10: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新建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用房一栋,为单层公共建筑。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地下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地上采用框架结构,地上外围墙体为250自保温砌块,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①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m3/d,设计小时处理量为42 m3/h。按2组设置,每组各处理50%的设计水量。本工程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即:机械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混凝反应池+竖流沉淀池+接触消毒池。②垃圾站成套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