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工业硫酸、液碱、双氧水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工业硫酸、液碱、双氧水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3-ZB3-ZB-014-005。
1.3 采购人: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标包1:1家,100%;
标包2:1家,100%;
标包3: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包(详见下表)。供应商可参加任何一个或几个标包。
标包1: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硫酸(液体)采购(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工业硫酸 (液体)浓度 |
≥98.0% |
灰分 |
≤0.10% |
砷 |
≤0.01% |
其他性能 |
符合GB/T 534-2014相关要求 |
||||
参考用量 |
329.40吨 |
标包2: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氢氧化钠(液体)采购(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工业氢氧化钠(液体)浓度 |
≥30.0% |
碳酸钠 |
≤0.06% |
氯化钠 |
≤0.007% |
三氧化二铁 |
≤0.0005% |
二氧化硅 |
≤0.003% |
氯酸钠 |
≤0.002% |
硫酸钠 |
≤0.002% |
三氧化二铝 |
≤0.0006% |
氧化钙 |
≤0.0005% |
其他性能 |
符合GB/T 11199-2006相关要求 |
||||
参考用量 |
329.40吨 |
标包3: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过氧化氢(液体)采购(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过氧化氢 (液体)浓度 |
≥27.5% |
游离酸 |
≤0.050% |
不挥发物 |
≤0.10% |
稳定度 |
≥90.0% |
总碳 |
≤0.040% |
硝酸盐 |
≤0.020% |
其他性能 |
符合GB/T 1616-2014相关要求 |
||||
参考用量 |
219.6吨 |
2.2 交货期:每批次供货周期为3个日历天,以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通知发货之日起算。
2.3供货服务时限:12个月(至下一轮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盐北大道8号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及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资质的单位对本次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
(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应答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资质的单位对本次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
(4)业绩要求:
标包1: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项单项合同额15万元(含)以上的工业硫酸(液体)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包2: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项单项合同额25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氢氧化钠(液体)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包3: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项单项合同额20万元(含)以上的过氧化氢(液体)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提供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应答,须提供应答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标段有效授权;
(7)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提示: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应答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每标包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一般在截止发售后5个工作日开具)。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提示:“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如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纸版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21层F座。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时0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3年12月 28日14时00分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21层F座。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chinabr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盐北大道8号
联系人:杨百俐
电话:1585174670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侯向旭、申晓东
电话:010-53105851
邮箱:chinabrr09@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