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富安、安丰镇污水处理厂
(2)完成期限:20天内完成
(3)项目规模:申报费用约2万元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富安、安丰镇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过排污许可证申报业绩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于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至二○二三年四月三日,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到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联系电话:13770096600。已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但需领取新的招标文件。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5时00分。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华岭代理公司联系人:柏莉萍
电话:18962090022电话:13770096600
招标人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代理地址:东达翰林缘小区商铺12-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