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45    
核心提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谈判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说明

2.1.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355

2.1.3项目概况: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是河南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金10.8亿元,位于河南省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公司装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主机选用东方电气高效超超临界660MW一次再热双抽供热机组。环保配套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建有SCR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等环保设施,实现了烟气“超低排放”、废水“零排放”,是一家环保节能型电厂。

郑州豫能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系解决城市污泥处理厂富裕污泥(营养土)处置,利用火力发电企业掺烧污泥功能,从而消化城市污泥暂存问题。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污泥掺烧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87.火力发电4411;热电联产4412(4411和4412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类中“火力发电4411掺烧污泥发电”。同时,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项目,以上2个类别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选址位于郑州市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全封闭区域暂存城市污泥。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统一调配安排,郑州豫能需完成掺烧量约75吨/天的污泥处理厂城市污泥。

2.2 技术与咨询服务内容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城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完成下面服务内容:

2.2.1 编制完成掺烧污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评审验收等系列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踏勘、公众调查、环境检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污泥掺烧大气、土壤、地下水专题等)和评审验收等报告、报告专家评审、项目环保公示、发改委备案等服务工作,以及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交通、聘请专家、会务等其它所有工作;

2.2.2 投标人提交的正式成果应一次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取得政府批复意见;

2.2.3 投标人自行或外委本项目环境检测时,应符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规定且未列入政府“黑名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为“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平台”的诚信单位;

2.2.4、投标人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评价原则、技术方法和内容深度满足本项目要求;

2.2.5、投标人应提出污泥堆存期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要求;

2.2.6、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到春节长假对项目工期的影响。投标文件需提供项目节点计划进度表、人员配置等项目实施方案。节假日期间如需招标人提供现场协助,需提前告知招标人;

2.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期限:

2.3.1、本着质量第一、注重效果、按期完成的原则,中标通知书发布3天内,中标方第一时间对接开展工作。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所有与研究本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履行工作计划方案按期,按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3.2、乙方应在4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送审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及批复意见;

2.3.3、最终评审并获取最终批复文件,最终版纸质一式10份,电子版一份(包括PDF版和可编辑版及U盘)。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供应商须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1.2投标人须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且未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环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

3.1.3、项目经理1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具有2名或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员,且提供2023年下半年社保记录;提供报告编制人员的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证扫描件),且编制人无失信记录。

3.2业绩要求:

3.2.1、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及支撑性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或环境管理部门批复意见);

3.2.2、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1份单机容量300MW或以上燃煤发电厂(涉及环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业绩清单(合同未显示300MW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评标现场由代理公司网上查询为准。如:网页查询、合同其他技术指标显示、业主证明等均可);

3.2.3、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1份污泥掺烧或生物质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自行承诺);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并上传至中原招采网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购买谈判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缴纳或者不缴纳文件费,招标人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7:30时,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3.谈判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和所报包号)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响应人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等 )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3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荥阳市贾峪镇

联系人及电话:0371-87010281 张 虹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80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C15层1501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01963 0371-56613528

邮箱:1745170086@qq.com

监督单位: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监督电话:0371-870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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