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935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22-2024-00012
3、项目名称: 后港污水厂除磷脱氮系统运维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54.75 (万元)
6、最高限价: 54.75 (万元)
7、采购需求:
(1)负责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
3、方式:
登录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y.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5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
五、开启
1、时间: 2024年02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y.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沙洋县后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沙洋县后港镇聚仙桥街 1 号
联系方式: 13807267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曦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幢2单元10楼
联系方式: 0724-8638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724-8638349
(2)项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参加本项目前半年内任意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等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负责合同期内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承担除磷脱氮系统运行产生的药剂费、水电费、人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总磷与总氮监测设备运行费用(不含设备大修费),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同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由乙方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沙洋县域内)进行处置;
(4)负责委托运行管理期内生产区域的环境绿化与美化;
(5)负责该项目的资产安全,合同到期后,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6)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合同期内,拥有该项目全部资产的运行管理权,并承担因污水处理不达标或安全生产事故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