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EPC+O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规划【2019】248号、汉发改环资【2020】57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智通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台区铺镇工业园东南角,铺镇东四路与滨江路交汇处,毗邻铺镇污水处理厂;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为280t/d(含水率80%污泥量)即56tDS/d(绝干污泥量),其中:近期设计处理规模150t/d(含水率80%污泥量)即30tDS/d(绝干污泥量);远期设计处理规模增加至280t/d(含水率80%污泥量)即56tDS/d(绝干污泥量)。本工程分两期建设,本次规模为近期设计处理规模150t/d(含水率80%污泥量)即30tDS/d(绝干污泥量);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污泥处理系统(包括污泥接收单元、污泥预处理单元、干化单元、干料贮存及出料单元、冷却循环水单元)、泥饼外运系统、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与工艺配套的建构筑物、电气、仪表、暖通、给排水及总图工程)。以及厂内新建建筑物(包括综合处理车间、综合楼、变配电间门卫及地磅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322448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44104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项目运营期暂定8年。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EPC+O;标段编号: E6107013541t3kd3zag5001;标段类型: EPC
标段名称: 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E6107013541t3kd3zag5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EPC+O: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项目运营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标段名称: 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EPC+O: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EPC+O: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牵头人应为承担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标段名称:汉中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工程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 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均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1月2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2月01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20日 9时30分 ,地点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如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汉中市智通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锦鑫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71号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民主街明珠小区54号楼1单元501室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9162623305 | 电话: | 15719163880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汉中东大街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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