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的 2023年润州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排查、检测、测绘、初步设计 已经 镇江市润州区经济发展局 的 镇润经发[2023]3号 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
2.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3个达标区,总面积为6.98 km 2 。其中:321111-08-01达标区为平政桥泵站范围:东至古运河,南至中山路,西至登云山路-云台山路,北至金山湖岸,面积为1.97 km 2 ;321111-09-01达标区为头摆渡泵站范围:东至庄泉路-九华山路,南至小龙山路-凤凰山路,西至御桥港,北至南徐大道,面积为3.42 km 2 ;321111-10-07达标区为韦岗片区,面积为1.59 km 2 。
3.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排查、检测、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全部内容在30日历天内完成。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97万元
三、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2023年润州区的3个达标区,工作内容:1、对3个达标区范围内(居住小区、工企事业单位、公建、小散乱等)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测绘、排查、疏通、检测,摸清管网错混接情况;
2、对招标范围内实施整改的17个小区,管网存在的问题提出雨污分流整改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绘制初步设计图纸。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毕业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本项目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3)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二个法人组成;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与分工相 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获取和递交;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46分、技术方案44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一) 投标报价(10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897.8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得1.0分,最多得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二) 投标人综合实力(46分)
1 、投标人信誉(6分)
投标人同时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具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含城镇排水管道)的加2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人员配备评价(16分)
对投标人配备的本项目人员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价(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同时具备注册咨询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配备的现场测绘人员中,每配备1名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的设计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以上人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4)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成员中,配备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排水管道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培训证书”或“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证书”或“市政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应用工程师证书”,每有1名得 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5)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成员中,配备 3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配备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3、业绩、奖项(14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雨污水管道检测、测绘、设计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检测、测绘、设计),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雨污水管道检测、测绘、设计项目业绩的(业绩证明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检测、测绘、设计),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的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获奖证书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设备配置(10分)
(1)投标人具有管道 CCTV 检测机器人,每有 1 台,得 0.5 分,最高得 1.5 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潜望镜, 每有 1 台,得 0.5 分,最高得 1.5 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排水泵车(流量≥400m3/h)或具备 30kw 及以上发电机组设备的得2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 1 台多功能清淤车, 得 1 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具备 GPS 4台及以上的得1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6)投标人具有 1 台吸污车,得 1 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具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2台及以上的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8)投标人具备全站仪3 台及以上的得 1 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三) 技术方案(44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5分)
包括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等;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现状问题分析(5分)
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情况梳理、现场建筑、雨污水管线了解程度、问题分析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排查设计大纲(5分)
考察内容为排查成果大纲、对项目污水提质增效、雨污混接改造测量、排水管道检测、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是否全面、合理等;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排查、测绘、设计等方案(20分)
对招标范围内待整改的17个居住小区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排查、测绘、设计等形成技术方案,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图纸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20分,良得15分,一般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5)排查、检测、 测绘、设计等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2分)
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排查、检测、 测绘、设计等工作进度保证措施; (2分)
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7)排查、检测、 测绘、设计等工作安全保证措施;(2分)
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8)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3分)
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细则说明:
1、技术标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内容、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封面及目录页数不计入),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二)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14日00:00至2023年04月18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05月06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4.本工程无设计项目未中标补偿费。
5.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黄山南路21号C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276152829
招标代理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谷阳路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368080722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