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78    
核心提示: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由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高开行审投[2023]5号 关于高新区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高新区生物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扬州高新区生物科技园健康二路以东、运西路(规划)以北。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包括新建一座设计规模10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其中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约34亩;污水管网包括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进水管道(生物科技园片区及南园片区)及工业污水厂排放至生态安全缓冲区的尾水管道(生态安全缓冲区及其出水管道,根据后续排污口论证要求另行建设)。

2.1.3 项目建安投资:约18614.84万元

2.1.4 监理合同估算价:210.04万元

2.1.5 监理服务期: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投资控制;(2) 工期控制; (3) 质量控制; (4) 信息管理; (5) 合同管理; (6) 安全管理; (7) 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2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4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 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1投标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其他:/ 。

3. 11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 ”网站予以公示。

3.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9日;

7.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14时30分。

8.2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2月27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0.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联 系 人:杨梅、沈一帆

电 话:电 话:0514-8055075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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