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泗发改投(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泗阳县卢集、穿城、张家圩、三庄、李口及南刘集等乡镇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运行规模共计为1.35×10000m3/d,其中卢集污水厂运行规模为0.3×10000m3/d,穿城污水厂改造后运行规模为0.25×10000m3/d,张家圩、三庄、李口及南刘集污水厂运行规模均为0.2×10000m3/d。主要包含:①针对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进行改造,增设格栅渠,将现状提篮格栅更换为回转式机械格栅;②对现状细格栅初沉池进行改造,在调节池中增设细格栅渠;③设置预缺氧多级AO生化池。停留时间20.0h,其中预缺氧区1.0h,厌氧区1.5h,缺氧池4.5h,好氧区10.0h,后缺氧区2.5h,后好氧区1.5h。确保生化池池容满足处理要求。为保证好氧池的曝气,新建一座鼓风机房。④新增二沉池1座。已有二沉池的情况下,降低现状运行负荷;⑤将现状污泥池改造为污泥回流泵池,同步新增储泥池;⑥完善厂区加药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⑦全面优化完善各厂区自动化系统;⑧结合环评等相关要求逐步增设除臭措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3月,建设周期:21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7030.65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施工合同总量的 50%时付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 3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暂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3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监理总费用(按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监理中标费率计算)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二期工程监理。
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的1%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否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5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说明: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6、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6分;
(3)资源配置与业绩:29分;
(4)监理大纲:11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3.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至少配备6名监理工作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万元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 09:00至2024年02月1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0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县北京路群众大厦五楼 |
地 址: |
泗阳县北京东路80号 |
联系人: |
岳宇 |
联系人: |
丁岩(组长)、石晓岩 |
电 话: |
18252451127 |
电 话: |
13357856081、15298331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