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室内)设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0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30    
核心提示: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室内)设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辽工大校内自行采购2024S002号

项目名称: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室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校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 日至3月5日,上午08:00至 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215房间

方式:锦州市内现场报名,锦州市以外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及邮箱详见采购公告第九项联系方式,邮寄费用自理);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四、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在《辽宁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lnut.edu.cn/)上发布,于首页右下角招标公告栏目内免费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会议当天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3月7日14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9号教学楼B座9楼采购办公室

六、采购会议

时间:2024 年3月7日14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业大学9号教学楼B座9楼第二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技术咨询

联系人: 裴老师 

联系方式:15941604831

2.采购办公室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416-4199637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3号教学楼21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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