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的 高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2024年达标区建设调查、疏通、检测、测绘及设计 已经 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高新区
2.项目规模:总面积为1.64 km2
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管网测绘、排查、检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等内容。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三、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18#达标区管网;
2、市政道路排水管网;
3、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改造;
4、部分水体整治(包括劣V类整治、河道清淤、排口整治等);
5 、其他。对上述片区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测绘;摸清管网错接混接情况、检查井及井盖缺陷情况;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进行清疏、检测,检查管网内部存在的破损、变形、渗漏、私接暗管等问题;通过水质检测手段对片区排水情况进行分析,对管网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方案、自查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毕业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本项目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行业 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3)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三个法人组成;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与分工相 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编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获取和递交;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38分、技术方案52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一) 投标报价(10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7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二) 投标人综合实力(38分)
1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12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8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下管线测量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资信(3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技术实力证明(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AAA级企业资信等级证书、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奖项(3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奖项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5、项目成员配置(16分)
5.1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说明 :
①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注册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 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人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2拟派项目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配备的其他设计人员,本项最多得14分。
(1)配有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3名: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6分;
(2)配有环境专业技术人员1名: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多2分;
(3)配有勘测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2分;
(4)配有造价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2分;
(5)配有电气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2分;
说明 :
①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注册证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近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人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三) 技术方案(52分)
(1)项目的理解(5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标段范围内排水系统熟悉情况(9分)
包括区域污水厂、市政管网,重点为招标范围河道排口现状及溯源情况、小区管网、管道结构和功能性情况等。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 9分,良得6 分,一般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技术路线(5分)
对雨、污水管道调查、清疏、检测、整改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设计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 5 分,良得 3 分, 一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20分)
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行,与实际相符性。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20分,良得 15分,一般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5)经济分析(7分)
经济测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 7分,良得 4 分,一般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6)为提高本项目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的技术建议 (3分)
为提高本项目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的技术建议。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7)项目后续服务承诺(3分)
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保障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细则说明:
1、技术标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内容、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150页,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二)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00:00至2024年3月11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5日上午9:3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本工程无设计项目未中标补偿费。
6.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298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1-85602606
招标代理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和平路街道新河西岸99-201
联系人:李星荣
联系电话:15862971655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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