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运营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及光谷院区
运营服务期:3年
现场联系人:郭川027-65399933
两院区污水处理站现况: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界限:以污水收集管道末端(到污水站机械格栅)为物理边界,前端污水产生、收集为我院管理范畴;后端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后接入市政管网前为乙方管理范围。具体设施及设备情况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首义院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次氯酸钠自动投药设备,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并处于第三方托管运维中,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吨/天,实际日均处理水量600吨,。
光谷院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次氯酸钠自动投药设备,处于第三方托管运营中,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吨/天,实际日均处理量300吨。
服务费用采取包干一费制,具体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值班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费、污水处理药剂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含1000元以内单独配件费用)、日常运行检测、污水站各池体清淤及污泥压滤费、管理费、税费等,如有缺失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为此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运营合作期间,污水站污水处理量发生变化或污水排放标准调整,服务费不变。
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半年结算一次,即第七个月支付前半年的管理费用,以此类推,直至本合同结束。中标人每半年按时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票据,并附每季度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报告及考核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如有转包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停止付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的权利。
运营托管目标:保证污水处理站按污水处理工艺(环评工艺)正常运转,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即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环保局的相关排放要求,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其他污物无害化处理后外运。
二、资质资料及要求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近三年未被各级环保部门处罚或通报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 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系统文件。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业绩证明材料(近期武汉地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三、询价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
2 询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要求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有可能作废。
四 询价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止,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
询价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采 管 办 :027-68894679
现场联系人:郭川 027-65399933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行政办公区二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第三医院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