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金山大厦中央空调水处理维保项目”(项目编号:20240302)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述:金山大厦A座中央空调水处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合同有效期一年。
- 采购内容:
中央空调水处理维保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冷冻水水质维护 |
250吨 |
2、主机蒸发器通泡清洗 |
2 |
中央空调冷却水水质维护 |
150吨 |
1、免费安装自动加药装置,服务期满自行拆除,每月出据合格的水质化验报告。 2、主机冷凝器化学清洗物理通泡清洗 |
3 |
冷却塔及风机维护 |
14组 |
确保制冷季节冷却塔及风机运作正常,冷却塔内环境达到使用要求。 |
4 |
冷却水泵维护 |
6台 |
确保制冷季节冷却水泵运行正常,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抢修。 |
5 |
离心式水过滤器的维护 |
6台 |
制冷机组开机前,负责对水过滤器进行拆洗、检修,并排除管路气阻现象。 |
6 |
冷却塔操作钢架的维护 |
1组 |
为延缓冷却塔操作平台的使用,每年4月份修整、刷油漆出新。 |
7 |
中央空调未端设备维护 |
50台 |
为确保空调使用期间,未端设备达到空调应有的效果,对新风机组、盘管风机及时检修、维护。(不含材料费) |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6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价在2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终止合同的。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通过向采购联系人邮箱250059579@qq.com发送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5.2、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马经理,025-83631544;
5.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204室;
6.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
邮编:210018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25-83631544
电子邮件:2500595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