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以《关于里运河西堤四号汛棚段防渗灌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34号)、《关于2024年运河管理处截污导流隐患消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35号)、《关于2024年度沿运灌区区级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44号)、《关于里运河西堤堤提顶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51号)、《关于沿运灌区总渠堤防加固(杭桥地涵西段南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56号)、《关于沿运灌区干渠防护加固及堤顶道路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水〔2024〕5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以上项目发包人为扬州市江都区运河管理处、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管理处等管理单位,由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作为招标人统一招标。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里运河西堤四号汛棚段防渗灌浆项目、2024年运河管理处截污导流隐患消除项目、里运河西堤堤提顶道路维修提升项目、2024年度沿运灌区区级维修养护项目、沿运灌区总渠堤防加固(杭桥地涵西段南堤)工程、沿运灌区干渠防护加固及堤顶道路维修项目共6个子项,各子项工程内容如下:
1、里运河西堤四号汛棚段防渗灌浆项目:对里运河西堤四号汛棚段堤防(桩号8+073~8+543)进行充填式锥探灌浆工程处理,处理段总长470米;该段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批复工程经费48.4万元。
2、2024年运河管理处截污导流隐患消除项目:(1)拆除3号机旧组1台及配套设备设施1套,安装品牌新机组1台及配套设备设施1套;(2)48号兴港路沉井漏水维修,对48号兴港路沉井漏水维修分为沉井西侧套管漏水处理和沉井底板漏水进行止水处理。批复工程经费42万元。
3、里运河西堤堤提顶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对里运河西堤(桩号7+500-8+073)堤顶现状砼路面上增设沥青路面。批复工程经费26万元。
4、2024年度沿运灌区区级维修养护项目:(1)地涵维修,包括3座测量基准点埋设,地涵表面混凝土环氧树脂进行防碳化处理1428m 2 ;(2)干渠杭桥下游段渠底淤泥清除,清淤长度756m;(3)7处支渠点水位计维修。批复工程经费49.5万元。
5、沿运灌区总渠堤防加固(杭桥地涵西段南堤)工程:对岸坡镂空坍塌严重段进行加固处理,该段长约235.2m,在背水侧采用杉木桩护岸;沿线护坡清杂1176m 2 。批复工程经费19.9万元。
6、沿运灌区干渠防护加固及堤顶道路维修项目:(1)杭桥地涵东侧北堤渗漏处理,其中灌浆处理150m、土方开挖后回填石灰土50m;(2)昭关闸下游两侧安装刀片刺绳防护网,长度共计300m;(3)干渠昭关闸至彩虹段南北堤堤顶道路维修。批复工程经费43.5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下述标段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Ⅰ标(合同编号:JDWXYH-2024-SG01)发包人为扬州市江都区运河管理处,主要建设内容为:里运河西堤四号汛棚段防渗灌浆项目、2024年运河管理处截污导流隐患消除项目、里运河西堤堤提顶道路维修提升项目共3个子项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合计批复工程经费116.4万元。
2.3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2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5月8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2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14-808009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系人:张工、许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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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7分) |
1.1施工总体部署(4分) |
施工总体部署安排合理,布置得当,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施工进度计划(4分) |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有力,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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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施工措施(5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可行,契合标段工程内容,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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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主要施工方案(10分) |
主要施工方法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契合标段工程内容,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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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质量安全管理(4分) |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措施得力有保障,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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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3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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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