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钢筋混凝土管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1]3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新吴区吴都路以南、运河西路以西、吴少洚浜以北 |
工程规模: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钢筋混凝土管(DN2000*2米)510米,钢筋混凝土管(DN1350*2米)296米。 |
工期:315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
招标范围: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出水管道及出水排放口施工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钢筋混凝土管(DN2000*2米)510米,钢筋混凝土管(DN1350*2米)296米。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若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
(2) |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12:00时至2023年05月30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凌湖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创意园1002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人:
|
夏工、顾工
|
电话:
|
0510-82759821
|
电话:
|
0510-85133566
|
传真:
|
0510-82759821
|
传真:
|
0510-8513356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694384648@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