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管网维护项目(东片区)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3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213    
核心提示:新沂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管网维护项目(东片区)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管网维护项目(东片区) JSZC-320381-XZGB-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ZGB-G2024-0015

项目名称:新沂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管网维护项目(东片区)

预算金额:38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852.0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对新沂市5座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295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进行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北京时间09:30)前。

2.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6月1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6月1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96901355

地址: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花园商住楼5室4F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3d619a0-f2b8-4479-a098-c417151cd7f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37号

联系人:陆兰春

联系电话:1330522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花园商住楼5室4F

联系人:蔡伦

联系电话:15996901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伦

电话:159969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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