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已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以淮政发(2022)1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国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205国道东侧、中海华邦西侧、化工路北侧、里运河南侧。
2.2 工程规模:计划新建规模处理污水5万m?/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规划污水处理10万m?/天;新建污水管网约6.5km,其中管径大于1.5m的排水管网约5.2km,建设提升泵站1座。同时设计配套再生水管网1.3km。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及新建污水管网、配套再生水管网相关全部工程建设,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装配式构件(设备建造)驻工厂(场)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总服务期为1270日历天(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13.8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的总监无在监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再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 6个月)。
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该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3.7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3.8 其他要求:
3.8.1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2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8.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8.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5 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0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31.247/。
5.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5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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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国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
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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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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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深圳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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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2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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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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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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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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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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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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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3908315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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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3558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