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81    
核心提示: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启东市海洪路666号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2工程规模: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增加工艺处理设施设备以及更换部分高能耗旧设备,达到节能降耗目的,同时使出水标准从原一级A(《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提标至DB32-B(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的B标准),日处理污水能力9万吨/日,工程建设投资约7000万元,设计费约179.9万元。

 

2.1.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100日历天,其中:第一次全流程技术评估服务25日,勘察及方案设计20日历天(方案设计的同时进行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25日历天(包括方案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包括完成审图工作)。

 

2.1.4质量要求: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设计文件、技术咨询报告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含扩建区域土方平衡设计方案,扩建区域不得有积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全流程技术评估服务:包括全流程技术评估服务两次,第一次为设计之前进行现有污水处理工艺的全流程技术评估服务,为施工设计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第二次为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内的冬季期(11月至次年2月)开展全流程技术评估。两次技术评估工作均需形成评估报告并进行专家评审。

 

(3)相关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报告编制、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和能源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等,对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4)关于高、低压电气部分的设计要求:设计图纸必须符合本地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本地供电部门的施工图专项审查;投标人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其它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专项审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本项目允许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主体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由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

 

3.2 企业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或牵头人)近三年来(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处理能力不少于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海洪路666号

地址:启东市公园北路1088号

联系人:顾海英

联系人:苏海丹

电话:0513-83630068

电话:0513-68039918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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