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集团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G区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E区域为东至永安路,西至如海运河,南至东海大道,北至长江路;G区域为西至宁海南路,东至通扬运河,北至长江路,南至东海大道。
2.1.2建设规模: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修复方案如下,局部树脂固化修复、CIPP紫外光固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裂管法修复、铣刀机器人切除树根等。
一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区域施工):E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0公里、雨水管道约3.0公里。
二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G区域施工):G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3公里、雨水管道约3.8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88.37万元;二标段约521.64万元
2.1.4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标顺序按二标段、一标段的顺序,按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2.2招标范围: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拟派项目人员须具备至少3名持有效“有限空间作业”证书和2名“非开挖修复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以上人员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确定3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2名非开挖修复作业人员,要求人证合一,并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实际操作能力,人员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
(9)投标单位须自有下列疏通设备且确保在此项目使用:1.高压清洗车、清淤机、吸污车、紫外光固化修复设备、直径300mm至1500mm各规格封堵气囊等清淤疏通设备;2.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氧气瓶、潜水衣、呼吸器等安全作业设备。(以上机械、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权证明资料、设备采购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和设备照片)
(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d.投标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f、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工程2个标段G1、G2、评标办法及相应系数只抽取一次)
评标入围方法:低价排序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2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1投标报价(100分)
(1)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86%。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1.5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万元;二标段10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做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
地 址:海安市东大街2号7幢1048室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王军 |
联 系 人:单婧闻 |
电 话:13306278767 |
电 话:0513-88830056 |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邮箱:hafgw9912@126.com 电话: 0513-8186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