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镇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94    
核心提示:新沂市镇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镇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 JSZC-320381-XZXC-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ZXC-C2024-0005

项目名称:新沂市镇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15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镇区污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对各乡镇管网检测共90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7-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1_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06月28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06月28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学 联系电话:15996907888

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32号新港商贸城7号楼2单元8202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1e001c0-a905-4a89-ac3f-e1f6d14894ac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37号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8751776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协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32号新港商贸城7号楼2单元8202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1599690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

电话:1599690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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