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日期:2024-06-2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53    
核心提示: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769;
 
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766;
 
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76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审服发【2023】3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子长市城区
 
2.2工程规模:秀延街、曙光四路、河滨路新建雨污水管道,检查井;排涝箱涵改建等内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11100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排涝箱涵改建等内容。总投资7000万元。
 
施工二标段:秀延街、曙光四路、河滨路新建雨污水管道,检查井等内容。总投资4100万元。
 
监理标段:对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 年06 月28 日至2024 年07 月02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15时0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王涛(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13909119221
 
招标代理单位: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铂悦府16号楼103室
 
联 系 人:白雪
 
电 话:13509114598
 
监督单位:子长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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