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7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59    
核心提示: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阳殿村、丁涧店村、戚家桥村、长林桥村。

2.2建设规模:通州区兴仁镇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69.3万元;二标段:约246.82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太阳殿村、长林桥村;二标段:丁涧店村、戚家桥村。

注:投标单位可以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及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已中一标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中标。评标办法每个标段单独抽取。

 

2.7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两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 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 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邵女士

电话:

15851269322

电话:

0513-86101116、15370486809、1565133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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