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5
项目概况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5#污水泵站除臭设备干式化学滤料更换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4: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NBGODOZB324038
项目名称: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5#污水泵站除臭设备干式化学滤料更换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5#污水泵站除臭设备干式化学滤料更换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5#污水泵站除臭设备干式化学滤料更换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
3.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3)采购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1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开标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10分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开标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供应商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装袋密封后以邮寄形式或现场送达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密封袋上需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代理机构对于收到的备份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95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超群、张洁、严腾
联系电话:0574-88203787,18868663530
质疑联系人:严旭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3787
电子邮箱:390850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