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投资备〔2024〕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 临港产业区银川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 中水回用工程处理规模40000m 3 /d,最大中水回用规模为30000m 3 /d,回用率50%~75%(根据来水含盐量对回用率及进水量进行调整,浓水外排水量不超10000m 3 /d),RO浓水处理规模为10000m 3 /d, RO浓水为高盐污水(排海工程投运前含盐量(TDS)≤10000mg/L) 。结合园区的发展规划,分期实施,一期:设备建设规模为 20000m3/d,其中土建工程按40000m3/d 进行建设;二期:设备建设规模为 20000m3/d,使中水处理的工程规模达到40000m3/d。本次招标为一期 , 中水回用采用双膜法工艺,RO高盐污水采用高级氧化及生化处理工艺。
2.1.3最高投标限价: 39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3628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70万元、暂列金额2000万元、调试试运营最高限价为4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含图纸送审时间 )。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 8 日 (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 7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 9 月3日 。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最终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联合试运行考核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 3 )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包含调试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设计单位具备: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3.2.2施工单位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 】 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3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 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包含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 ■ 总承包 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2020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规模≥6000m 3 /d高盐(含盐量≥6000mg/L)污水生化处理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业绩。
注: (1) 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内容为准。
( 2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污水含盐量、工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上述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7.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5 〕 16 号文、苏建规字〔 2017 〕 1 号、连建发〔 2021 〕 338 号、连建发〔 2021 〕 336 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 “ 投标人承诺书 ” )。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 投标人承诺书 ” )
3.7.3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 〕 6 号文、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进行查询获取。
3.7.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 】 236 号文、苏建建管【 2016 】 214 号、苏建函建管【 2022 】 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 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 】 1 号)等文件涉及 “ 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 等条款精神。
3.7.6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 7 月 26 日至2024年 8 月 2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8 月 28 日10时00分 。
5.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4年 8 月 28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工程业绩: 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本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功能和作用分析是否全面和深入。(2分) 2.现状调查及分析:①结合园区近远期发展,对项目建设水质、水量、中水回用回用率分析等是否全面;(2分)② 投标人是否现场踏勘,与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是否准确和全面。(1分) 3.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1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图: 总图布局是否合理,结合近远期规划各构筑物功能是否合理 。 (3分) 2.工艺:结合水质及进出水指标,对工艺路线进一步分析论证;提供类似案例支撑;各构筑物及设备选型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供详细的设备表、材料表;提供工艺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各工艺构筑物单体平剖面图 等。(5分) 3.高程设计:各构筑物管线衔接设计是否合理;单体间衔接标高设计是否合理、考虑因素是否全面,提供高程图。(2分) 4.结构: 结合地质情况,对主要建构筑物、厂外管线进行结构设计和基础处理,方案内容齐全、经济合理。(2分) 5. 电气自控:厂站变、配电系统设计方案、安全、可靠、经济;电负荷表全面、准确;自动化程度高;提供主要设备及仪表清单。 (2分) 6. 对项目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1分)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5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1分) |
||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分) 2.运营成本是否合理,对项目经济分析是否全面,运营期内水价预测等是否合理。(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 施工的重点难点 (3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项目组成员配备需 满足以下条件 ,得3分,每缺1项,扣1分。 (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化学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工艺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注册环保 工程师 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 3)岩土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结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5) 电气专业人员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6) 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 7)安全经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有化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计取得分)。 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 原件扫描件 及近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2分) |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2020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规模≥12000m 3 /d污水处理或规模≥6000m 3 /d(250m 3 /h)高盐(含盐量≥6000mg/L)污水生化处理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2020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规模≥6000m 3 /d(250m 3 /h)高盐(含盐量≥6000mg/L)污水生化处理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 计取 、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 计取 。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业绩不计入评分项。 5、(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内容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污水含盐量、工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上述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数据局联系电话:0518-80632676、0518-8063266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胜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北路9号美食街区第二排北104号
联 系 人:曹主任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8584455 电 话:0518-85509950/ 18000191055
12.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以及电子版 1 套( 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何 垒 |
18452501766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 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3 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A 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