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韶山银田品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9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91    
核心提示: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韶山银田品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的委托,组织《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韶山银田品牌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组织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办公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与金马路交汇处福天兴业综合楼3楼金健米业营销中心

三、招标项目名称: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韶山银田品牌建设项目

四、招标编号:0623-2475N2103072

五、招标项目情况:

1、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韶山银田品牌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综合业务楼、管理中心进行改造,包含维修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新增家具、电器、新增客房床上用品、消耗品、园区主入口增加门楼及周边设施环境改造、新增传达室、电动门、入口花坛及围墙改造、室内广告设计及标识、室外木围栏修缮、园区公共照明灯具检修及更换、原热水系统管路检修及配件更换、自来水开通及接入管内系统、园区公共排水系统检修及疏通、观景平台木地板拆改、园区绿化清理及修整、室外标识系统、原有物料清理及转场、原有洁具部分更换、油烟管道清理、污水、排污处理、原窗帘拆洗、维修及重新安装、管理中心外墙漏水修补等。

2、最高限价:295万元。

3、工期:90天。

六、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③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

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②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③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④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⑤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没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的失信名单信息;(2)没有纳入招标人及所属行业“黑名单”且未在禁入期、禁入范围内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3)符合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分别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站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6、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分包。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中提到的所有证明材料。

2、评标办法中评分项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并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的取得:

1、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17:00,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将所投项目名称、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9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大厅。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有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制作投标文件。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2、电话:0731-84556896

3、联系人:周俊宇、王帅、曾君

4、邮箱:hnzb3@163.com(邮购招标文件需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此邮箱)

十一、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 600700034(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南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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