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5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99    
核心提示: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YDGC-G2024-0039

项目名称: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地铁穿线监测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涉及7号路、经二路、亭子桥路及便民河路4条道路下污水管道。根据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与地铁6号线金陵石化站、金~栖区间、出入场线及附属结构位置关系,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证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应对该项目对应地铁6号线金陵石化站、金~栖区间、出入场线及附属结构变形进行安全监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之日起。实际履行期限应涵盖本项目的实际施工期限,并满足地铁公司的检测服务期要求及技术审查和规范要求,具体结束日期以项目实际进度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 ②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承诺该项目符合地铁集团的监测及验收要求,能通过地铁集团审核备案,并确保本项目工期不受审核备案影响,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4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长江堤防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5-8556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1713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5171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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