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井冈山卷烟厂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025-2027)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8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45    
核心提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井冈山卷烟厂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025-2027)招标公告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卷烟厂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025-2027)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卷烟厂消防设施维保项目(2025-2027)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井冈山卷烟厂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建筑物有联合工房、动力中心、综合库、原料库、污水处理站、废料中转站、危化品仓库、职工活动中心、展示厅共9栋生产性建筑及配套建筑设施;使用性质为工业建筑,建筑高度为23.7米,火灾危险性中危Ⅱ级,本项目择优选定1名中标人和1名备选人。

2.消防设施维保范围:(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6)消防炮灭火系统(消防水炮);(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ASD535极早期报警系统(吸气式空气采样);(1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4)灭火器;(15)其它现有安装的消防设施。

3.项目估算金额:人民币约60万元(按6%增值税测算),自筹,已落实。

4.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或实际支付金额满60万元止。

5.服务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且单位服务类型应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内容;

3.投标人须就本项目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7.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1)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一投标人的同一行贿行为既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查询的,其禁入期限以烟草行业黑名单记载的禁入期限为准,不重复实施禁入措施),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将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与招标人采购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串通参与非招标项目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同一投标人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1018日至1025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

3.发售方式: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编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1112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高峰坡路新 号(全季吉安人民广场酒店)电梯直达16楼左边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华大道29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3-26

  人:戴奇良、刘国梁

联系电话:0791-8886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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