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盐城分公司冲压、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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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汽盐城分公司冲压、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盐城分公司冲压、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备〔20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汽盐城分公司冲压、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2号

2.1.2建设规模:拆除现有的涂后车间,在与原预留区形成整体空地块上新建冲压、涂装车间;冲压为新增一条自动化机械压机线及附属设备,涂装为新增一条完整的绿色环保车身涂装线及附属设备;新增配套公用动力设备、设施以及冲压车间、涂装车间、分焊车间、连廊、联合站房、物流配送中心、员工食堂等建筑工程;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9.98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1780.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92日历天。

设计工期:25日历天

施工工期:367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为 1 个标段。一汽盐城分公司冲压、涂装生产线建设新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新增建筑工程深化设计)、工艺设备设计(含工艺平面布置、物流布置、设备参数、技术要求等)、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厂房等建筑单体的建筑主体设计包括:钢构、柱基、墙体、设备基础、公用管网、办公区贴建、消防、采光照明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增的冲压车间、涂装车间(含焊-涂、涂-总连廊)、物流配送车间的土建主体工程、公用动力工程设计;

(2)新增主办公楼(与涂装厂房为一体建筑)的土建主体、公用动力及装修工程设计;

(3)新增的分焊车间(含通廊)土建工程及公用工程(包含与工艺设备相关管线;未布置工艺设备的区域,厂房土建需预留工艺管线荷载)设计;

(4)新增的联合站房(含污水处理站)土建主体及公用设备(空压、制冷、变电、生产生活供水系统、循环水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公用工程)工程设计;

(5)新增食堂的土建主体、公用动力及装修工程设计;

(6)原备件中心改造、备件中心西侧新增雨棚工程设计;

(7)总装车间用供油站建筑及综合管线的工程设计,总装车间一楼门厅的装修设计;

(8)厂区试车跑道涉水路拆除及新建工程设计;

(9)厂区消防事故水池、厂区地磅的工程设计;

(10)对厂区道路及广场,原有道路破除、土方、绿化、照明等新增或改造内容进行设计;

(11)原焊装车间、总装车间局部工位送冷工程设计;

(12) 冲压车间工艺设备特构(设备基础)及公用动力设计;

(13)厂区外网管道工程设计;

(14) 涂装车间内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艺流程及布置、生产线设备选型、设备总图、原理图、加工图、施工图等进行详细设计。

(15)对新增中控及制造管理系统进行改造设计。

2.2.2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气手续、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档案整理移交费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新增的冲压车间、涂装车间(含焊-涂、涂-总连廊、换热站)、物流配送车间的土建主体工程、公用动力工程施工;

新增主办公楼(与涂装厂房为一体建筑)的土建主体、公用动力及装修工程施工;

新增的分焊车间(含通廊)土建工程及公用工程(包含与工艺设备相关管线;未布置工艺设备的区域,厂房土建需预留工艺管线荷载)施工;

新增的联合站房(含污水处理站)土建主体及公用设备(含空压、制冷、变电、生产生活供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施工;

新增食堂的土建主体、公用动力及装修工程施工;

原备件中心改造、备件中心西侧新增雨棚工程施工;

总装车间用供油站建筑及综合管线的工程施工,总装车间一楼门厅的装修工程;

厂区试车跑道涉水路拆除及新建工程施工;

厂区消防事故水池、厂区地磅的工程施工;

对厂区道路及广场,原有道路破除、土方、绿化、照明等新增或改造内容施工;

原焊装车间、总装车间局部工位送冷工程施工;

冲压车间工艺设备特构(设备基础)及公用动力施工

厂区外网管道工程施工;

涂装车间内生产线工艺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的施工;

新增并改造冲压、涂装中控及制造管理系统。

2.2.4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为招标范围内所有工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涂装车间所有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焊装制冷送风系统、总装车间的制冷送风系统采购、安装、调试;

3)新建的联合站房(含污水站)的工艺设备及公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

4)中控及制造管理系统改造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保证项目最终交钥匙。

注:1、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满足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 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1.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2023年 10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4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 3.3.7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2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价20000万元及以上和建筑面积为3万?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6.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接过一个涂装车间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须含涂装工艺设备)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工程的资金实力。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2)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提示:需要附录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以及其他的风险和损失( 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2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 224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何佳 联 系 人:金靖哲、张迪

电 话: 18686651640 电 话: 17386876459、173868764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njingzhe@faw,com.cn、zhangdi@faw.com.cn

 

2024年 10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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