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日期:2024-11-11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39    
核心提示: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工交能源【2024】222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大安镇、代家坝镇;

2.2 工程规模:一期建设分水岭至大安镇方向污水管网、分水岭至分水岭安置点管网、大桥村至代家坝镇、代家坝中学、王家沟至分水岭安置点污水管网及大安镇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及改造污水管网长度总计约26km。;

2.3 项目投资总额:8119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52157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vs468d8a7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vs468d8a7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3: 标段名称: 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vs468d8a7003;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4: 标段名称: 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vs468d8a7004;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1:分水岭至大安镇方向污水管网、分水岭最高点至分水岭安置点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2:大安镇管网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3:大桥村至代家坝镇、代家坝中学、王家沟至分水岭安置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4: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4.5施工标段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11-09 00:00起至2024-11-1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标段名称:宁强县县域副中心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宁强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强县大安镇小街23号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五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蔡工
电话: 13991606899 电话: 0916-888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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