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15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平台     浏览:158    
核心提示: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17:30发布单位: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5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62024060002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34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0(万元)

6、最高限价:98.0(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宜昌市夷陵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内容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一切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及延长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拟派监理人员:①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上传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②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拟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磋商供应商)注册执业,所有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能同时担任两项(含)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2024年7月-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常用下载—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 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13349772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

联系方式:13508602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军

电   话:1334977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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