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扬江发改许发〔2024〕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商贸城、张纲社区部分居民集中区)项目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 扬州市江都区 。
2.1.2 工程规模: 约人民币7618.3万元 。
2.2招标范围: 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商贸城、张纲社区部分居民集中区)项目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施工工期 约450 日历天)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 : 约138万元。
2.5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 二 个标段 , 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共分2个标段进行招标。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商贸城、张纲社区部分居民集中区)项目监理、江都城区南部片区(科创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市政道路)项目监理二个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最多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则不参与后续开标标段的中标人推荐。若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被异议或投诉而被取消中标(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改变 。
2.6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数要求: 2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 、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机电技术应用 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 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 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10.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6 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招标人: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 新都南路 |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佳源银座7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朱春 |
联系人: 彭工 |
电话:13773370010 |
电话:0514-86356366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