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初步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锡山行审核[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锡山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安泰二路南侧,现状安镇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用地内 |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污水处理厂1座,含工艺、结构、建筑、电控、暖通、总图、消防等各专业全部工程内容及厂内配套管线。本期工程规模50000m?/d。 |
工期:3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
招标范围: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以及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其他相关的后续服务。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要求,设计采用的规范及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00时至2024年12月03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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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安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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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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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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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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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年余村联福路与胶阳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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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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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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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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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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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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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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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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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伟、陈薛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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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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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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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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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2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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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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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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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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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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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972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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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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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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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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