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智能监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2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09    
核心提示:十堰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智能监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智能监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YH-2023-08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3-01397

3、项目名称:十堰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智能监控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0(万元)

6、最高限价:4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安装介入式用电监控终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涉水、涉气企业生产环节及治理设施采集数据分析处理,分析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状态以及生产作业行为,通过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实现对各污染源的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用运行状态及关联关系进行全天候监控;通过智能分析系统实时发现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由监控平台及APP终端对违法行为开展实时报警、历史报警和分析反馈,对各行业不正常参量特征进行分析,提出监管措施建议。包括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智能分析系统和监控平台及APP终端。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结果为准。(4)如为电信行业单位,接收其分支机构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2/#/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17点01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十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2/#/index)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十堰市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0719-8654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5-1106

联系方式:0719-8680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静

电   话:0719-868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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