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09-04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48    
核心提示:泾阳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泾行审项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挡驾桥村。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站和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土建、设备安装,工艺管线的敷设,办公用房、辅助用房以及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2.3项目投资总额:约8234.88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6612.3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200.84万元);

2.4计划工期:547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泾阳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42335166yoi6stok001

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7申请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8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3.9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7 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7日18 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3年09月0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 月13日09 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8089189122

招标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丽妮

联系电话:15394183251

监督单位: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622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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