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

   日期:2023-10-26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36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水处理剂采购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烯烃污水预处理装置总包——扬子)所需循环水总包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019-1003-13745-B1

    2.项目内容:2023水处理剂采购(公开,烯烃污水预处理装置总包——扬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水处理装置总包\南京扬子/烯烃污水处理 200m3/h
36.00
包1-循环水总包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3.1.7 大宗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物资配送等重型载货车辆100%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10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3.1.11 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1.12 生产商需提供:(1)生产工艺流程;(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以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3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近五年内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扬子石化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白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4 (1)提供投标人同类污水装置2022-2023年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以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6:00至2023年10月25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0月27日 09:00前与张经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025-86486176
   
 
电 子 邮 件:
wzzhangqx@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张洁
   
 
电 话:
18951746144
   
 
电 子 邮 件:
liqianlhecj.ql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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