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6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20    
核心提示: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揽海路以东,金海大道以南,G228以西,云海电源以北

2.1.2、建设规模:远期工程总规模5.0万m3/d,近期工程建设规模3.0万m3/d。考虑到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及近远期结合,本工程预处理工艺段、深度处理工艺段土建按照远期规模5万m3/d一次性建成。总用地面积80000平方米(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细格栅、进水泵房、粗格栅、旋流沉砂池及中水回用系统等。主要工艺采用水解酸化法+改良A2O法+改良芬顿法+BAF生物滤池+过滤工艺。

2.1.3、招标控制价:182302206.71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施工,不含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3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仅承担机电设备安装或配套管网项目的不作为本项目类似工程认定。

(5)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0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0:00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6-12页);3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3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4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4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分)

2020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设规模3万吨/日及以上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施工的,有1个得2分。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仅承担机电设备安装或配套管网项目的不作为本项目类似工程认定。

(5)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部长 电话:0518-86031868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润连智造中心3层1楼116室

联 系 人:穆工 电话:1385128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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