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3     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浏览:287    
核心提示: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沧州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编号:CZXY-20231105

三、采购项目及其说明:

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院区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最高限价165000元/年,服务期1年,要求如下:

1.消毒药剂使用情况,二氧化氯发生器所用药剂必须采用A/B两种药剂组合使用,每方污水使用A剂、B剂均≥0.025公斤。

2.污水处理后的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才能排放入市政管网。

3.污水监测情况,每日均需进行污水的PH值以及接触池余氯、总排放口余氯等的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并于月底报脑科院区总务科备案。

4.污水处理服务站人员要求,本站需设操作员1名,该操作员须持有河北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上岗证。

5.负责污水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如固废等)的无害化处理。

6.服务期间所使用的药品采购费、运输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脑科院区现日排污水约350方,污水处理站设备主要有:污水潜污泵提升泵2台、污泥泵1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配电1套。运行设备由于超过使用周期或损坏的由院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运营方负责日常设备的维护工作,填写每日的设备运行记录和加药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8.负责服务期间因设备未能正常运行而产生的任何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处理和市环保局等各部门的关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维修以及能提供环保咨询等相关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具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0元),未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7.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材料

1.方式:线上邮箱报名,czzxyyzb@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公司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相应项目所要求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报名表(附件3),上述原件的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六、投标文件获取:《抵制商业贿赂告知书》、《报价一览表》等部分投标文件自行下载(附件4),《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材料审核成功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八、开标时间、地点等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办公地址:沧州市中心医院(行政楼)410室

电话:0317-2075029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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