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320706231115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备〔2023〕1 3 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开发1套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用于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1 66 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点、9座镇街提升泵站及2 5 台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及运维服务,实现无人值守、工况监控、远程调控、三级管控等智慧化功能(同时考虑后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接入平台)。新建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机房及调度中心(124.74m 2 );新建沉浸式智慧水务展示及科教中心(243m 2 );改造16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6921吨/日)、9座镇街污水提升泵站及25台分布式污水(河水)处理设施(水环境治理);新建2套集中式MBR膜清洗系统。
2.1.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51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725万元,暂列金额:255 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等质量标准须符合发包人及有关图纸、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其他: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所需的测量、勘察、水质检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调试(含工艺调试)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负责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单位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及以上 施工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须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处理规模不少于5000吨/日且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注: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及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3招标文件每份0元。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书面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仍须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和设计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步上传至系统,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书面及电子),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不见面开标时间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解密须待第一阶段完成后,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进入第二阶段无需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入围及得分情况,在不见面系统公布)。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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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充分考虑项目实际需求,智慧水务平台架构、设计理念农污站点运维管理需要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对各农污站点、镇街泵站、分布式处理设施现场情况调查充分并科学、合理。(0-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各农污站点、镇街泵站、分布式处理设施存在现实问题改善和技术要求。(0-2分) 4.设计理念满足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1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各农污站点、镇街提升泵站、分布式处理设施现场调研的情况以及各节点方案。(0-3分) 2.专业(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架构、功能、运用等设计方案。(0-5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以及各村实际情况及水质水量基础数据调查检测结果结合实际水质情况合理分析、明确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5分) 4.对各农污站点进行环境影响分析。(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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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中对农污站点改造设计图纸专业齐全,覆盖农污站点数量,细节完整性等要求。(0-3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及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设计效果等内容(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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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智慧化运行及可持续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节能标准。(0-1分) 3.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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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2分)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1分) 3.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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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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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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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0-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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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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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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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台开发管理方案(1分) |
智慧平台驻场开发管理方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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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
答辩程序及方法 (1)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等待,招标人提前30分钟告知各投标人到场时间和位置,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或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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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须符合暗标的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 10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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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成员中,以下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2)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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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处理规模不少于5000吨/日且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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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如为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及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瀛洲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041881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1座塔楼2层2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71685633
11. 其他要求11.1 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11.2 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11.3 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工具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上传在其他模块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投标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1.4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除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外,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采用线上网络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方式。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1)资格审查文件线上需同步上传,且必须与线下书面资格审查一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部分装订密封(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电子版 1 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设计文件使用 A3 规格纸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采用 A4 规格纸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袋外和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分开封袋。
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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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
1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不见面开标时间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解密须待第一阶段完成后,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进入第二阶段无需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入围及得分情况,在不见面系统公布)。
12.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12.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